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由于临海,受此次碳九泄漏事件影响较大。
花若盛开蜂自来,多项指标的领先,多项金融创新的先行,让湖北模式获得了广泛关注。其次是在交易规则中设置多条风险控制措施,如对涨跌幅、日议价区间等进行限制,避免市场风险等。
这一市场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调动企业减排积极性和社会减排成本过高的问题。湖北省启动了中国自愿减排交易平台建设工作,通过政府策划与引导、企业研发与运营、市民体验与消费的方式将市民衣、食、住、行等绿色生活方式产生的减排成效进行量化和货币化,可以兑换低碳产品、公共服务、社会公益和个人碳中和,从而形成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参与、共享共赢的动态长效机制,提升城市居民低碳消费的参与性、经济性、环保性和公益性。湖北充分考虑了市场对流动性的需要,在政府预留总量中预留出配额用于拍卖,开市前初次拍卖了200万吨用于价格发现。湖北配额采用一年一分配,一年一清算制度,能够及时调整市场供需关系。记者了解到,为积极践行两山理论,交易中心正不断探索碳市场的精准扶贫模式。
但记者发现,湖北碳市场仍表现出较好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交易中心积极探索基于碳市场的生态扶贫模式,推动128个农林类项目开发,其中农村户用沼气项目53个,预计每年可为贫困地区增收近千万元。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已受理来电来信举报4132件,并按要求移交地方处理开展打击黑加油(气)站点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黑加油(气)站点和黑加油(气)车。山西省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促进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通知》,要求各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禁止洗中煤、煤泥等低质、劣质煤进入民用煤市场。
推进过程要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暂予保留。各市制定一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分类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量和重点行业主要产品产量不高于错峰生产前,并将要求细化落实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做到可操作、可核查、可考核。
各市要加快2018年清洁取暖任务的落实,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实现设区市建成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对连续两年未完成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任务的,直接问责主要负责人。加强国省道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要组织对沿路企业、村庄、经营网点裸露场地及车辆出入路面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对垃圾、抛洒物等及时进行清理。禁止销售、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
各地要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替代和散煤治理任务。《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环境质量目标倒逼,根据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目标差距、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以及地理条件等实际情况,找准自身问题根源,制订工作方案,提出更加具体、严格、精准的目标、任务及标准。方案要体现一市一策,突出地方特色,强化环境容量约束,坚持企业排放标准和总量服从区域环境容量的原则,避免照抄照搬文件。对空气质量严重恶化、未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县(区),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各市要按照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0%的目标(全国2020年目标)核算区域内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区域产业发展的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以更加严格的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标准倒逼重污染行业去产能、控产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取得实质性进展。《通知》还明确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序时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下达预警通报,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县(区)进行公开约谈。
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对新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对放松标准、排查不力、包庇袒护散乱污企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各地错峰生产方案要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
各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要直接负责,亲自协调督办。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持续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行动,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跟踪整改销号。做好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行动。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科学组织错峰生产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山西省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促进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通知》,要求各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国省道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要组织对沿路企业、村庄、经营网点裸露场地及车辆出入路面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对垃圾、抛洒物等及时进行清理。
持续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行动,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跟踪整改销号。方案要体现一市一策,突出地方特色,强化环境容量约束,坚持企业排放标准和总量服从区域环境容量的原则,避免照抄照搬文件。
各市要按照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0%的目标(全国2020年目标)核算区域内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区域产业发展的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以更加严格的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标准倒逼重污染行业去产能、控产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取得实质性进展。对连续两年未完成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任务的,直接问责主要负责人。
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科学组织错峰生产。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对新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对放松标准、排查不力、包庇袒护散乱污企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禁止销售、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禁止洗中煤、煤泥等低质、劣质煤进入民用煤市场。
做好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行动。但记者发现,湖北碳市场仍表现出较好的流动性。
各市要加快2018年清洁取暖任务的落实,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实现设区市建成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各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要直接负责,亲自协调督办。
对空气质量严重恶化、未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县(区),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通知》还明确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序时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下达预警通报,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县(区)进行公开约谈。
推进过程要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暂予保留。《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环境质量目标倒逼,根据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目标差距、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以及地理条件等实际情况,找准自身问题根源,制订工作方案,提出更加具体、严格、精准的目标、任务及标准。各市制定一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分类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量和重点行业主要产品产量不高于错峰生产前,并将要求细化落实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做到可操作、可核查、可考核。开展打击黑加油(气)站点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黑加油(气)站点和黑加油(气)车。
各地错峰生产方案要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截至10月30日,办结38件。
2018年10月30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三门峡市交办环境信访件25件,其中渑池县5件,陕州区5件,湖滨区6件,经济开发区1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件,灵宝市4件,卢氏县3件。收到交办材料后,三门峡市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处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目前,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三门峡市交办241件环境信访件,其中义马市3件,渑池县44件,陕州区57件,湖滨区52件,经济开发区8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3件,灵宝市42件,卢氏县20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件截至10月30日,办结3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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